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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家乐福长风店无耻还是小店区食药局无能?
发布时间:2015/7/6  阅读次数:4972  字体大小: 【】 【】【

家乐福太原长风店售出遭投诉葡萄酒死不认账!

 

      

      某消费者于2015年4月14日在太原市长治路家乐福超市购买了12瓶尼雅雷司令干白葡萄酒(发票上是尼雅雷思令干白),1瓶尼雅赤霞珠干红葡萄酒(发票上是赤霞珠干红),2瓶尼雅干红葡萄酒(发票上是尼雅干红),商品号分别是6923495767392、6923495767347、6923495767415(见购物发票),次日发现该酒存在以下问题:在原料一栏中,标注的是葡萄,原汁含量100%,没有标注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经向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咨询得知:按照《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上标注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不标注或错误标注都属于故意隐瞒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成分,严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该类商品属于违反国家强制标准产品。上架销售涉销售欺诈。

消费者于2015年4月16日就家乐福太原长风店销售的违规葡萄酒举报给@太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小店分局,四十天后,黄河电视台1890栏目就消费者举报事件采访小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该局市场稽查队王队长查阅了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后,肯定了该酒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电视台采访视频资料为证),但当天下午@黄河电视台 1890记者前去家乐福超市采访时@太原家乐福超市公关经理乔经理在没有查看消费者所购货物的情况下,立即否认该酒是他们店里出售的,以相关品牌货物已下架为理由,公然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面前否认消费者所购商品是他们销售的(具体细节有小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天的执法记录视频为证)。

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该超市所售尼雅干白、干红葡萄酒还存在以下问题:1、超市故意将发票上的货物名称和食品标签上的商品名称搞成不一致(所幸是有商品条码能够确定商品)2、葡萄酒的标签上没有标注“过度饮酒  有害健康”的警示语。

如今,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已经过去80天,该调查的资料如家乐福超市长风店相关商品的销售台账、进货明细等还是无法从该超市获取,难怪他们在受理的过程中推三阻四,一开始说是不能受理、受理了又说要移交给商务局,经消费者向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委投诉其不作为后又重新调查,一件显而易见的违规销售行为,为什么在小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看来这么的难以调查和处理山西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长治路家乐福超市作为正规的经销商,在明知或应知该葡萄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上架销售,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强烈要求:小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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