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情况反映 > 详细内容
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发布时间:2015/4/2  阅读次数:345  字体大小: 【】 【】【
      海关总署3月31日正式发布2015年第9号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启动丝绸之路经济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顺应经济新常态和贸易发展新业态,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海关总署决定,在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以下称“丝绸之路经济带”)等9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10个海关(以下称“丝绸之路经济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此举将打破地域限制和海关关区界线,在沿线9个省(区)的10个海关形成“十关如一关”的通关一体化格局。

      丝绸之路经济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适用于丝绸之路经济企业、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丝绸之路经济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这项改革实施后,企业将有更大的自主选择权。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报口岸、通关模式和查验地点。按以前的做法要么在青岛办理口岸清关手续,要么办理转关手续使用监管车辆运输,要么具备“属地申报”资格在太原海关申报。改革后,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向太原海关或者青岛海关申报,放行后,企业凭借电子放行信息直接从口岸提取货物,不需使用海关监管车辆运输。需要查验的货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青岛或者在太原查验。

      这种“十关如一关”的通关模式,将使山西企业无论在10个海关的哪个海关现场办理业务,都将享受同样的待遇和标准。这项改革不仅将最大限度地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为企业省去往返奔波劳顿之苦,还将打通我省企业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带动山西在更高水平上的高层次对外开放,促进与沿线其他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







编辑:陈海瑜

来源:山西青年报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梦之路LOGO


本网注册会员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注册 忘记密码?

中国●山西●梦之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 

版权所有:山西梦之路文化传媒  容博恒昇房地产集团     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4005413号

 网站管理          技术咨询QQ: 63007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