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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交出亮丽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5/3/23  阅读次数:391  字体大小: 【】 【】【
      近日,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渐入佳境:2014年全国原保费收入增速达17.5%,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最高的一年;保险公司经营利润同比增长106.4%,为历史上最好的一年;与实体经济关系密切的保证保险保费同比增长66.1%,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年金保险同比增长77.2%,健康保险同比增长41.3%,是近年来保险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与保障民生方面表现最好的一年。保险业亮丽成绩的取得,与全国经济稳中求进的良好态势密切相关。

  一年来,保险业攻坚克难,优化结构,提质增效,创新驱动,释放行业发展活力和潜力,实现了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亮丽的成绩单,来自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扎实举措:

  加大制度创新,以费率市场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实现发展转型升级——继2013年取消普通型人身险2.5%预定利率上限限制后,2014年保监会继续推动万能险和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改革激发保险公司开发保障型产品的热情,保监会全年审批、备案的产品中,新型保障型保险占比超三成。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后实现保费同比增长265%,仅此一项,一举扭转过去人身险中投资型险种“独大”的业务结构失衡局面。

  发挥市场作用,高效配置资源,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保监会将投资自主权更多地交给市场主体,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资金来源:2014年全行业共发起基础设施投资计划1.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56.8%。保险资金实现运营收益5358.8亿元,同比增长46.5%,全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综合收益率均创5年来最佳水平。

  激活行政效率,以转变职能为切入点,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风险“警示线”——2014年,保险监管坚持管、放结合,规范性文件大幅减少近80%。用3年时间建立起一套以风险为导向、符合国情、国际可比的新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为全球保险监管规则制定提供了新兴市场经验;创新发展自保、相互、互联网等新型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全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溢额7636亿元,所有公司偿付能力均达标。

 

 

 

 

 

 

 

编辑      吴泽楠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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