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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卫生系统开展“九不准”专项整治活动,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
九不准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此次整治中,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将吊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医务人员,将暂停其执业活动或吊销其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项活动还将重点整治少数医务人员对患者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病难看”、简单粗暴、敷衍塞责,对患者不负责任,看病住院讲人情、凭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合理安排患者门诊、检查和住院时间,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挂号、收费等便民服务,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逐层追究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对违反“九不准”的行风案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编辑:陈海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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