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下发,将正式实施。竹立家:公务员工资普遍将涨30% 基层公务员: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级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级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撰文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级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2014年年初,《河南商报》曾做过大型报道《基层公务员生存报告》。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意见的实施,是值得肯定的。”“这个政策,可以增加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安全感,令一部分公务人员在薪酬上有了保障。”竹立家估计,实施后,公务员的工资普遍增加3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尤其是对中西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财政压力会增大。”竹立家说,这需要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唯一依据。即公务员的薪酬待遇与其级别成正比,级别越高,收入就越高。这样,升职就与加薪绑到了一起,想要涨工资只有升职这一座“独木桥”。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务员对领导职务的盲目追求,助长了“官本位”的思想,以及“买官卖官”这一腐败现象。
“以后,可能一个科级干部的工资比处级的还要高。”竹立家说,这在一定程度会消除“买官卖官”、“吃空饷”、“虚职盛行”等一系列乱象。
编辑:陈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