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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录取
发布时间:2014/12/18  阅读次数:592  字体大小: 【】 【】【


    现行招生高考制度下,总成绩是对学生唯一的评价,此现实将被改变。教育部1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意见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殿军认为,只要我们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公示、质疑和审核机制,就可以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大家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当日,教育部还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编辑      郝跃东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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